[公告]建峰化工: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 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重庆化医控股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等财务报表, 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 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 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2010年12月22日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000005586)。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其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出资 人民币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4%;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启洪,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 号天王星A1座2楼。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 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 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 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 置了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小组。执 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审贷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 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和稽核审计部门。 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情况如下: 股东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信贷管理委员会 副总经理 风 控 及 合 规 部 业 务 运 行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综 合 办 公 室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保证公司建立并实 施充分而有效的 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 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 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 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 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 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 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关联交易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是按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 责对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核。关联 交易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并且应为专业金融 或会计人士。关联交易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 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 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公司跨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事项进行协调和处理,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的总政策、程序。风险控制小组由董 事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及合规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其执行机构为风控及合规部,负责风险控制小组的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财务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并且应为专业金融或会计人士。主要负责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审贷管理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 行审批决策;对信贷业务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对资产分 类工作结果进行最终审批;对不良资产的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审批决策;对不良资 产的管理和处置进行决策。信贷审批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资金管理 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日常办事机构在风险管 理部。 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结算、财务、信息等业务部门包含了公 司大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前 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 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 各项内控措 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 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 流程和内控 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控制部:是风险控制小组有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是领导和协调财务 公司各部门风险 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 度,监督并提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组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的预警、监测、 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 险评估报告;组织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标准;组织实施资产风险 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负责风险控制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统一归口管理 各类监管报表,负责各类相关报表的编制、报送。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建立内部稽核部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 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 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 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存款 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 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 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 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 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 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 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 用。 2、信贷业务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 截至201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开展的票据贴现相关业务的对象仅限于重庆 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同时也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 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商业汇票贴现管理细则》、自 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公司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并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 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 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 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 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 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审贷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财务公司授信额 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审贷委员会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 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审贷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 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公司总经理 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赞成权。总经理对审贷委员会决议拥有复议权。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对外投资业务资格。 4、内部稽核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稽核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建立内 部稽核管理 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 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 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 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 建议。 5、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会计核算等。目前 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财务公司制订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机房 管理办法》、《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网上结算数字证书及密码管理办 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 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财务公司银行存款3.27 亿元,其中:存放境内同 业存款3.27亿元;实现利息收入3,251.70万元,实现经营利润1,184.83万元,实 现税后净利润888.62万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财务公司内部对风险管理的评价,未发现截至2011年6 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 存在重大缺陷。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产× 12.5)=91.6902%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91.6902%大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50,000 万元=0 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50,000万元=0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资格。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余额/资本总额=0/50,000万元=0 财务公司尚未开展担保业务。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证券投资比率=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50,000万元=0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对外投资业务资格。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364.04/50,000 =0.72%,低于 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0,000万元。 本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 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且结合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检查情况,公司认为:财务 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 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11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 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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